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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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本科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开学工作部署及要求,为保障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秩序稳定,确保本科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准备

各开课学院(部)应认真检查教师配备、教师开课准备情况、师生教材到位情况、实践教学准备情况等,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授课时间

本学期教学工作将于9月4日正式开始,所有本科教学课程,原则上按原计划执行课表安排节次、地点上课。

三、授课方式

各课程采用线下教学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展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教务处、评估中心备案。

四、期初补考

第1-2周周三下午或周末,统一安排公共课补考,具体考试安排见教务处网站通知;第1-4周,各学院自行组织专业课补考。相关学院(部)应加强补考监督和巡查,严肃考风考纪。

五、实践教学

本学期所有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均应按照教学执行计划有序开展,如有变更,请提前按学校规定流程报备。

学生集体外出教学实习活动申请采取集中报备制度,分散实习采取二级学院(部)审批备案制度,材料上报的相关要求不变。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做好师生实习安全教育与保障工作。

六、教材

各开课学院(部)应认真检查师生教材到位情况,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教材科指定地点领取教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对所选用的教材再次严格审查,确保无意识形态问题。

七、其他

体育课、公选课、《大学英语3》选课,及课程重修等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