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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和实验室及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详见附件1)要求,现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和实验室及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

各相关学院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及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认真组织所属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经本单位认定后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3),《实验室危险源清单》(附件7),于5月12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二、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线上填报工作

各相关学院在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工作的同时,登录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数据填写工作,填写完成后及时打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并张贴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关于线上填写的操作视频详见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qq群。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

各相关学院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4,以下简称《评估细则》),认真组织本年度新建、改建、扩建、调整的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一室一表”,认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5),并于6月9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开展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

各相关学院按照《评估细则》,认真组织开展所属实验室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以实验室为单位,精准掌握本实验室可开展的实验项目,“一项一表”,认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6),并于6月9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牵头部署、具体落实,严格把关、慎重审核,杜绝危险源瞒报、虚报行为。

2、各相关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危险源排查及实验室分类分级无错误、无遗漏;确保对实验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深入查找每个项目的安全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3、各相关学院应结合不同类别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重点和不同风险等级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履行对所属实验室安全的监管职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