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2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开展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省级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现就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3年省立项资助建设的车辆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需参加本次验收。
二、验收依据与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3]6号)等文件要求,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检查总结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尤其是在推进优质资源共享以及对省内外高校和对本校实验中心建设的示范辐射等方面的建设成效。具体验收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综合评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为验收通过。
三、验收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审计报告(附件3,一式四份)。
3.项目立项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4.支撑材料汇编(需要单独的封面和目录)(一式四份)。
以上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再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
(二)电子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审计报告(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
3.支撑材料内容与要求
1).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整体情况介绍。请采用文字(WORD格式)与图片(jpg格式)相结合的形式,要求图文并茂,便于网上评议专家了解实验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
2).学校和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3).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WORD格式)。
4).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电子文档制成1个PDF文件。
5).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6).其它能够反映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成效的材料。
(三)网站材料
参加验收的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需建设以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依托的独立网站,采用文字与图片、视频相结合的形式介绍省级示范中心建设整体情况,充分展示省级示范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实时展示中心整体建设情况、师资队伍概况、仪器设备配置、实验教学日常运行、开放共享服务等动态,要便于中心建设成效的科学评价,便于校际间相互交流学习。网站验收信息具体包括验收申请材料、项目立项申报表、验收审计报告、示范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与管理创新的成效、学校及示范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验收申报材料中填写的相关量化数据与建设成果,要在网站上进行详细展示。
为了常态化绩效管理,省厅已将所有中心网站链接入“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各中心须按照以上要求对现有的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网站进行完善,并保障网站及时更新,以便于更好地促进示范中心的共享。
四、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阶段及验收材料准备阶段(3月8日-5月8日)
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中心的校内验收工作,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准备好验收材料。
2、验收材料申报阶段和审核反馈阶段(5月9日-5月20日)
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验收材料,学校审核后将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各学院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为了便于工作,请相关学院提供一名联络人信息于3月18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其余材料于5月9日前报至教务处合作教育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报送地点:行政楼106室。联系人:沈嘉;联系电话:6352。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henjia@jit.edu.cn。
附件:
1.江苏省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标准
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
3.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审计报告格式及内容
4.学院联络人信息
教务处
设备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