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新闻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实验中心 > 中心新闻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院部:

近一段时间来北京及我省个别高校相继发生了实验室安全事故。2019年3月21日,盐城响水某化工厂也发生特重大爆炸事故致伤亡惨重。这些事故影响重大、教训深刻、令人无比痛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9]1号)(附件1)要求,现就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狠抓落实的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重点领域自查自纠

各学院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危化品仓库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对于高温、高压、高速等特种设备要坚持“持证上岗,无证停用”的原则。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危化品管理严格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金院字[2017]10号)开展工作,全面彻底摸清本院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重点针对实验室中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排查整治。

(二)建立隐患自查动态台账

对自查出的问题建立动态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

各学院针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必须马上整改到位;对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一定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主动对接和沟通;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方案和计划,做好跟进和落实。对于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保卫处、设备处将向学院下发整改通知书,学院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尽快提交详细整改方案及整改期限。

 四、加强科研实验室风险管理

科研实验室主要进行创新性、研究性、综合性实验,风险系数相对较高,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研项目启动前须进行风险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需做好应急预案,并经科技处备案同意后才能实施。

 五、不断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要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各学院、各部门应该警钟长鸣,高度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真正把每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盯紧看牢,防范措施落实见效,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设备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