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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金陵科技学院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切实保障我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和谐稳定,拟开展2020-2021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全面排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全校所有实验室(包含各级科研实验室,各级科研实验室一览表详见附件1)。

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由设备处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处、保卫处配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及整改阶段(3月)

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2)要求,组织力量对本院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3)并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于3月30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报送至设备处,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附件5: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相关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实验室要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现场检查阶段(4-6月)

在各学院自查自整的基础上,由设备处牵头组织对全校教学实验室开展现场抽查或安排专项检查,具体时间由设备处另行通知。由科技处组织对科研实验室现场检查,具体时间由科技处安排通知。现场检查程序如下:

1.听取汇报。听取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台账。查看自查报告和使用记录、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现场检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要求,进行现场重点检查。

4.意见反馈。反馈检查情况

(三)整改总结阶段(7月)

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

四、其它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实验室负责人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设备处、科技处、保卫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