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根据国资处《关于开展2022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精神,在各院(部)、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较好地开展了2021年度设备核查工作,现将核查工作通报如下:
一、制定核查方案
设备处于10月18日在校园网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设备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本次核查具体要求。
二、成立核查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设备核查小组,分别对全校共36个二级学院、行政部门的实验室和行政办公设备进行了抽查。核查小组人员由设备处、国资处、相关实验中心主任及部门资产管理员组成。
三、开展核查工作
1、核查准备工作
根据国资处、设备处通知精神,各学院(部)、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了自查工作,截至11月25日,设备处累计处理设备变动申请699笔,共计设备17226件。
2、现场抽查工作
本次现场抽查为期10天,采用现场突击抽查的形式,共抽取了36个院(部),抽查设备10772件,总值约6265.52万元,经核查,账实相符9705件,总体情况良好。其中,标签粘贴率超过97%的院部: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动物科学与食品学院、园艺园林学院、人文学院、设备处、学工处、监察处、档案馆、后勤总公司。
四、存在的问题
1、账物不符,主要原因少量已报废销账的家具类设备,无标签。
2、个别院部在资产管理员休病假、产假期间,设备管理工作停滞。
3、各学院实验室的设备管理优于行政办公设备管理。
4、个别学院,擅自将教学设备挪作行政办公用。
五、整改要求
1、对本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标签粘贴未达100%的学院(部)、部门及时整改,并与12月7日前向设备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12月8日至12月9日,设备处组织人员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
3、针对设备抽查排名靠后的院部,设备处将开展不定期的上门指导、督促整改,核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