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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保卫处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大力提升师生员工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2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19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1〕20号)要求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请各院(部)、部门,各相关单位,务必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总体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省市统一部署,以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为主线,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学校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一线教师员工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官微、院(部)、部门网站、官方微博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院部安全工作特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宣传部牵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2. 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校车与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控7个大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单位自查、专项检查督查列出的存量隐患清单,逐条抓实问题整改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把握季节性特点,充分做好办公楼宇电线电路、燃气管道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运行使用安全。要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行动,6月底前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保卫处牵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3. 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利用办公楼、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相关电子显示屏、橱窗、宣传栏等,设置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和提示信息,循环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警言警句等。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参观事故警示展等方式,教育引导师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及时总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承诺、除患奖励等经验做法,强化舆论监督引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形成更加完备、更具特色的校园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保卫处牵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4. 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利用校园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发布和推送安全宣传教育视频、图片、文字等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学习应急知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保卫处牵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5. 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根据省市要求,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自媒体等平台转发竞赛活动链接,广泛动员师生员工通过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www.anquanyue.org.cn )或“链工宝APP”参加“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竞赛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保卫处牵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6. 组织教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广泛组织教职员工参与“安康杯”竞赛,促进学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入,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职业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为教学科研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工会牵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7. 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之进学校。要深化安全文化建设,要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详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结合院(部)、部门特点,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引导师生员工自觉自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及演练活动组织活动期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围绕消防安全、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管理、实验室安全、办公区安全保卫等重点,分别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培训辅导。七一前,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贴近实际,围绕预案方案,发动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开展一次安全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切实提升师生员工应急技能,增强师生员工安全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保卫处牵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8. 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开展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要充分把握疫情形势和安全形势,密切围绕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阶段工作重点,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内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保卫处牵头,各院(部)、部门,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院(部)、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和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到院(部)、部门全年安全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专题研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 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师生群众,普及安全知识,建立健全促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和安全专项整治与解决当前院(部)、部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教学科研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结合实际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安全的目的,推动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院(部)、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营造师生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部)、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活动力求实效,突出特色。请各院(部)、部门和相关单位,6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稿加盖公章后送至行政楼115办公室,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活动总结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jit.edu.cn 。联系人:钱鑫,联系电话:5864。

                  

             

保卫部(处)

                                      工  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