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3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及《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二)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三)确保管理规范。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采取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校内现场复试。
(二)复试比例
按招生计划名额一般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总人数,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内容与流程
1. 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3小时(180分钟)。
(2)计算器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准自行携带。
2.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听力和应用能力。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和形式
1)考生自我简介(2分钟):主要介绍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学习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等。
2)英语测试:通过现场翻译、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
3. 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2)综合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通过结合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所学课程、毕业设计和工作经历,全面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察个人素养、职业论理、相关法律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考察举止、表达。
(3)综合面试形式
1)抽题作答:考生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内有2道题)作答。
2)现场提问:根据面试组提问作答。
三、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0.6+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0.4。
其中,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办法
1. 根据招生计划,分别按各研究领域(方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录取)。
2. 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或加试科目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四、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不接收未统考数学和英语的考生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6.参加单独考试的专项计划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7.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预审
请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在3月26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发至邮箱:wxq33@jit.edu.cn,对考生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档进行预审。
调剂志愿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预审后,请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在3月27日携带资格审查纸质资料(包括原件、1份复印件)到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调剂志愿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材料清单(*为必须提供项)
*1. 个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盖章)。
*2. 初试准考证。
*3. 居民身份证。
*4. 考生类别材料: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往届生)。
*5.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和往届生均须提供。
*6. 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个人简历。
8. 英语水平证书(如有):如四六级、雅思、托福等。
9. 计算机水平证书(如有)。
10. 其他能够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证书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等。
(四)注意事项
1.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原则上不做修改。
2.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公示
经学校审核后,建筑工程学院官方网站对复试结果及时公示。
八、联系与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金陵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s://yjsc.jit.edu.cn
电子邮箱:yzb@jit.edu.cn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监督电话:025-8618820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6188861(纪委)
土木水利专硕点联系部门:土木水利硕士点招生办公室
土木水利(085900)联系人:汪老师,025-86188396
网 址:https://jg.jit.edu.cn/ (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金陵科技学院知行楼(工科楼B区)B511-2办公室